畢業資訊
1、各所系科應屆畢業生須符合各所系科標準課程表(以入學學年度為準)之規定方得畢業。學生修業期滿,並合於下列規定者,由學校授予給學士學位,發給學位證書。
(1)修滿畢業應修之必修與選修科目學分,成績及格者。
(2)各學期操行成績均及格。
(3)有實習年限者,並已實習完成。
(4)符合各系規定畢業條件。
(5)本校採學年學分制,各系學生須修滿規定年限,並修滿各該系規定學分且成績及格者,方得畢業。
2、各系科組所制定之「模組課程」、「專題報告」、「證照」或其他關於畢業規定,均須依照所屬系科組規範,並請至所系系科組詢問或網頁查詢。
3、各應屆畢業生不論是否可如期畢業,均須上網填報「大專校院畢業生流向問卷」。填報網頁:本校校友暨就業服務中心
4、延畢生須在下一開學一週內至進修部教務組報到並辦理選課,無課可修者,須辦理休學手續。註:(男生未服役者,應至少選修一門課程,否則將依兵役規定徵集服役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