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弱勢助學計畫「弱勢學生助學金」申請

弱勢助學金 與 學雜費減免 只能擇一用

申辦期間:每年10月1日至10月20日(一年一次,上學期申請)

申辦窗口:日間部(學務處生輔組陳老師 A105分機1303)

進修部夜間班(學務處生輔組張老師 A105分機1359)

進修部假日班(進修推廣部教務組邱老師 R116分機1632)

網頁說明:大仁首頁/行政單位/學務處/快速連結/弱勢助學

https://a05.tajen.edu.tw/p/412-1005-4697.php?Lang=zh-tw

備 註:查調合格者於下學期學雜費繳費單扣減註冊費

一、申請資格:

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(不包括七年一貫制前三年、五專前三年、空中大學、學士後第二專 長學位學程、學士後多元專長培力課程、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 法第 5 條第 3 項第 7 款對象),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,且無下列情事之一者:

1.家庭年所得逾新臺幣70萬元。

2.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逾新臺幣2 萬元。

3.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超過新臺幣650萬元。

4.前一學期(109-2)學業成績平均低於60分以上。(新生及轉學生除外)

二、申請書及應繳交資料:

1.申請書填表:須上網填寫,10月1日申請系統才開放,請先備好需繳文件。

網頁路徑:登入大仁首頁,下拉至最下方快速連結點選減免及弱勢助學系統。

網址:https://web207.tajen.edu.tw/stuloan/

2.應繳交資料:

(1)弱勢助學金申請書:上網填寫後列印PDF檔簽名蓋章。

(學生本人簽名+蓋章,家長、監護人簽名或蓋章)

(2)近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謄本(詳細記事,正本)

或新式戶口名簿(詳細記事,原尺寸影印本,不可用手機拍照列印)。

(3)學業成績證明書(109-2學期平均60分以上)。

※防疫期間及各系科實習同學,可多利用郵寄(掛號)、超商寄件方式繳件。

寄至:907 大仁科大 生輔組 (弱勢助學金) 收件

※請詳閱附件:

A. 110學年度「弱勢學生助學金」申請說明(含QR Code)。

B.相關法規(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110.09.03修正)

※有疑問者可洽08-7624002#1303或手機直撥08-8108154日間部生輔組陳小姐。